为规范我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俗称“共享电动单车”)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和交通秩序,有效解决当前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我市制定了《揭阳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下称《规定》)。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作为新兴交通出行方式,在满足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需求、倡导绿色出行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行业快速发展也伴生“部分企业违规超量投放无牌照车辆、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突出、违规骑行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等一系列管理难题。为引导和规范我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有序发展,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合理配置城市公共资源,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经营活动,制定本《规定》。
二、主要依据
《规定》的制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精神,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揭阳市市容管理条例》《揭阳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办法》(揭阳市人民政府令 第76号)《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足球即时比分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等。
三、制定过程
《规定》的制定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2026年4月至5月,市城管执法局起草形成《揭阳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我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意见。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充分听取有关专家、人大代表、基层及群众代表、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代表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和进一步完善。同时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力求《规定》内容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四、主要内容
《揭阳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共二十二条,围绕规划、投放、运营、使用、监管等关键环节,明确了管理原则、属地政府及部门职责、总量调控、运营服务要求、用户使用规范、监管评估机制等内容,核心条款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明确管理原则和适用范围
确立“政府引导、企业主责、规范有序、属地管理、多方共治”的管理原则,明确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建成区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规划、投放、运营、使用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二)压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
明确县(市、区)政府作为管理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车辆停放点位划设、总量配额管理、服务质量评估、停放秩序管控等工作,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赋予属地管理自主权。
(三)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分工
按照“各司其职、协同监管” 的原则,明确城管执法、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责,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管理效能。
(四)建立总量调控和配额管理机制
明确全市车辆投放实施总量控制,通过公开、公平的方式确定运营配额,与经营者签订运营服务协议。
(五)严格企业运营服务标准
细化运营企业的主体责任,包括商事登记、运维能力、车辆标准、安全制度、保险保障、数据对接、信用状况等;明确车辆号牌注册、用户管理、车辆维保、停放运维、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
(六)规范用户使用行为
明确用户骑行和停放的相关要求,要求依法佩戴安全头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闯红灯、逆行、违规载人或驶入机动车道等,应在指定的停车点位有序停放车辆,不得在禁止停放区域乱停乱放,引导用户安全文明用车。
(七)建立评估制度和抽查机制
建立运营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在车辆停放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运维服务质量、用户满意度、信用管理、数据共享等方面对运营企业进行评估。明确公安交警部门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用户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定期向属地政府共享有关信息。
(八)设置退出机制
明确运营企业因经营不善、服务质量评估不合格的,按协议要求终止在本市运营服务。因其他原因不再具备运营能力的,应当依法有序退出市场。
五、施行时间
本《规定》自2026年7月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1年7月4日。此前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施行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政策文件调整,从其规定。